大学生是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他们是否有信仰,信仰什么,不仅关系到个人成长成才的方向,也关系到国家的命运和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
高校历来是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的前沿阵地,但由于宗教工作的政治性、政策性、敏感性强,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信息掌握难、政策把握难的情况。从近两年对我省高校大学生宗教信仰调查的结果看,我省大学生认识和对待宗教的总体状况是好的,拥护和支持党的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绝大部分学生不参与宗教活动,但是有少数学生对宗教存在模糊认识,还有个别学生认同宗教,给家庭和社会造成一定的伤害。
在我们不断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过程中,还是有少数人热衷于宗教,甚至成为信徒。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积极引导,审慎处理。以科学理论武装人为根本,以依法管理为必要手段,以健全机制为重要保障,教育引导大学生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问题,把握规律性、积极防范和抵御境外宗教的渗透。
一、宗教、邪教与政治
1、宗教的起源
宗教早在原始社会就已经存在,它产生的根源和基础在于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下,以及原始人对自然斗争力量的软弱。那时,宗教规范往往成为人们共同遵守的社会规范。
2、宗教与信仰
宗教的基础是信仰。人类各民族都拥有朴素的根本信仰,宗教借助各种迷信手段,为朴素的信仰披上华丽神秘的外衣。宗教只要求人们相信,不允许人们问为什么。在与历史、政治、社会和世俗不断的互动中,迷信的外衣变得越来越扭曲炫目,渐渐遮蔽了朴素信仰的光芒,所以可以说宗教是一种误导的信仰。
有些观点认为,某个民族只信仰某个宗教。而从考古学的发现上得出的结论是,信仰不是天生的,是可以改变的。民族、宗教和文化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宗教的影响力量,宗教在世界上各个国家和民族中都存在。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现哪个国家没有宗教。
3、宗教与政治
宗教与政治的关系很复杂,宗教信仰会影响法律。宗教也是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是上层建筑的一部分。在历史上,宗教常常被统治阶层用来作为统治人民的精神工具。另一方面,宗教也常常被反抗者用来作为反抗压迫的工具。
现代在许多国家, 公民都有宗教信仰自由,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中世纪时,世界上几乎所有国家都采取政教合一的制度,国家政权与宗教合而为一,宗教首领就是国家首脑,直接掌握国家政权;设立单一的宗教成为国教,教规就是国法,公民必须信奉和遵守,公民没有信仰其他宗教或不信仰宗教的自由,否则会被认为是“异教徒”而遭到迫害。但在古代中国,由于儒家思想的影响,允许公民有信仰其他宗教的自由,但各种其他宗教必须纳入儒家伦理的框架中。
马克思主义流派的观点认为,当社会发展到共产主义,宗教将会消失。
不过鉴于前者社会结构"理想"化,宗教应该会陪伴人类历史走下去。
4、宗教与邪教
不管邪教以什么形式出现,对于现有的社会秩序都是威胁,因此如何制止邪教的产生,防止邪教的蔓延,消除邪教产生的根源,肃清邪教的影响 ,也是现代国家所面临的问题。
5、要正确区分宗教与邪教
邪教不是宗教,但深入考察和研究邪教与宗教的联系与区别,有利于我们进一步认清邪教的本质,从而更加有效地防范和打击邪教。一说到邪教,人们容易理解为“邪恶的宗教”,这是因为宗教与邪教之间确实存在某种联系。这种联系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某些邪教是由宗教派别蜕化演变而来的。新兴宗教有三大特点:反传统,对现存社会和主流文化持批评态度,以独立的品格吸引那些对现存社会不满而又找不到出路的人;更强调个人对生存价值的探索、自身的宗教体验及内在意义的追寻;强调“现世救济”,重视现世效用,如快乐、财富、健康、平安、家庭幸福美满等。这其中,有一小部分教派或团体因非人道、反社会之举,从而走向极端最终沦为邪教,成为国际社会的公害。
二是某些邪教往往打着宗教的旗号。“法轮功”教主李洪志标榜自己所传的“法轮大法”属于“佛家的修炼大法”,打着“佛法”旗号又贬低佛教,目的就是为了神化自己,这种做法在邪教中是比较典型的。通过借用、曲解宗教中的一些名词、概念,进行“标新立异”的解释,贬低宗教,神化自己。
宗教与邪教有着根本的区别,邪教不仅不是宗教,而且是反宗教的。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从宗教学的角度看,传统宗教有自己的经典、哲学理论基础、教理教义思想及神学体系,有自己成套的世界观、社会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且随着社会的进步不断适应时代;而邪教所谓的教义都是对传统宗教、气功等剽窃篡改后的肆意歪曲,并糅合一些危言耸听的妄语拼装而成的大杂烩。
——从活动方式上看,宗教的传教活动是在固定场所公开宣讲的,比如僧侣在寺庙中公开讲经,主教、神父在教堂公开布道,这是人们能够经常看到的。邪教大多采取秘密结社的方式,进行秘密活动,其行动往往非常诡秘,以此来掩盖其不可告人的目的。
——从信仰观念上看,传统宗教中,人、神是有区别的。传统宗教的最高信仰与追求并不是人力的神化与夸大,而是人类对超越客观认知存在的规律的整体把握。而邪教教主则都自封为神、主、活基督,甚至称王称帝,他们集神权与教权于一身,扮演着世界创造者、主宰者兼救世主的角色,要求信徒对他百依百顺、绝对信仰。
——从道德法律行为上看,传统宗教力求与社会相适应,遵纪守法,并以积极的态度,超凡脱俗的精神为社会服务。而邪教否定现实社会,公然违背社会伦理道德准则、法律规范,使用欺骗、恐吓等手段操纵信徒的精神和世俗生活,他们实行专制统治、私欲膨胀、诈骗钱财、盘剥信徒、破坏家庭、摧残生命,从事违法犯罪活动。6、邪教的宗教性及特点
邪教的宗教性与邪教的起源有着直接的关系。邪教的宗教性主要来自两大原由:一是邪教教主在创立“邪教”时借原有宗教教义之名而起,二是邪教教主创立“邪教”时以更新宗教教义之名而起。
邪教组织的所谓宗教性,与传统宗教既有着本质的区别,同时又同许多传统宗教具有一定的联系。不了解邪教与传统宗教的本质区别,就不可能揭露邪教反社会的罪行,不利于消除邪教这一社会毒瘤;如果看不到邪教同传统宗教存在的一定联系,就不可能充分认识邪教在群众中的欺骗性,同样不利于完全消除邪教这一社会毒瘤。我们说邪教不是宗教,或者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宗教,就因为邪教教主们借用宗教或利用现存的宗教术语,只是为了吸引群众、欺骗群众和最后控制群众,其目的是为了他们反对社会进步、安宁和和谐的宗旨服务的。正是这一原因,邪教组织所具有的宗教性总是带有狂热、极端、消极、封闭,以及同现实世界格格不入等共同特征。这些特征又集中表现在宣扬“末世来临”和对现在仍活着的教主的盲目崇拜上。
对于因某种宗教追求而受邪教欺骗的群众来说,邪教具有的宗教性内容,既反映了这部分群众的“精神寄托”,同时又起着使这些群众在邪教内心甘情愿地忠实履行教主意志的 “精神枷锁”的作用。人们的这种“精神寄托”虽然有其消极的和虚幻的一面,但也有其反映社会需求的真实和合理的一面。在人们依然存在对宗教信仰的追求的今天,企图仅仅以世俗政治的是与非,用“无神论”的一般道理来解决所有受邪教欺骗群众的宗教信仰追求方面的问题是不现实的,也是根本不可能的。而“精神枷锁”则完全是邪教组织的教主强行加在信徒身上的,其目的只是实现教主凶残、贪婪和个人野心的工具,虽然毫无合理性可言,但在信徒身上却同他们自身需要的“精神寄托”合而为一,当事者很难区分。
二、采取有效措施 防范和抵御境外宗教的渗透
1、邪教首先是诱骗。
但凡非真理的、邪恶的东西要让人相信,或者至少是将信将疑,那么必须使用诱骗的手段,引诱欺骗广大群众相信他们的歪理邪说。邪教组织都会伪装自己,采用大量的虚谎手段,比如在传教过程中不使用真实姓名,真实地址;对要传道的对象察言观色、投其所好,但不讲真话等等,用一切手段来掠夺你的心灵圣地。同时,为了" 稳固" 被欺骗而入教的人,各邪教组织又往往以具体的利益为诱惑,用金钱、物品、帮助等不固定的奢侈消费形式进行利诱,从而在形式上接受邪教的那套歪理邪说。李洪志在宣扬他的法轮大法时就宣称:" 人生病是前世早' 业' 欠债的现世报应,生老病死是有因缘关系的,人在以前做过的坏事所产生的业力造成了有病或者磨难,遭罪就是还业绩,练功吃药就是不相信练功能治病,你的心如果摆正的话,相信练功能练好,把药停了,不去管,不去治,就有人给你治了。" 他就是以如此" 低级" 的诱骗手段来蒙蔽群众。
其次是" 洗脑".所谓" 洗脑" 就是改变人的思维方式与信仰,邪教组织一般的做法是通过精神和身体两方面的控制,使信徒与外界失去联系,进而用幻觉的手法改变信徒的意念,使其成为邪教的忠实追随者。日本邪教" 奥姆真理教" 就有一套所谓" 修行" 的办法来达到" 洗脑" 的效果。进行" 修行" 仪式时要穿一件有" 奥姆真理教" 提供的衣服,接着从麻原" 尊师" 那里领取一杯灰色饮料,一饮而尽后进入一间挂有" 尊师" 照片和曼陀罗彩绘并回荡着" 尊师" 讲话录音的小屋子。于是,不知不觉地每个人身体开始不听使唤,眼前出现绚丽的梦幻世界……这样的" 洗脑" 过程颇像服用兴奋剂后的症状。
再次是恐吓。虽然有些人会受一时蛊惑而相信那些邪教的教义,但出于人追求真理的本性和邪教反叛真理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总会有已经入教的人出现怀疑和动摇。面对这些情况,邪教组织就会采用恐吓的方法,假借" 神的旨意" ,实则用江湖匪盗的伎俩来控制人的内心世界。邪教" 呼喊派" 假借神的名义" 传道救人" ,而对于不顺从、不忠实的教徒就诅咒其" 不得救,要受审判,要下地狱" 等等,让人不敢提问和抵制。更严重的是,为了惩治" 被判分子" ,呼喊派还制定了一套" 法规" ,用世俗帮派的规则来稳固他们的邪恶组织。
2、用法律武器拒绝邪教 党和政府处理邪教问题的基本政策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任何一个国家都不会放任邪教坑害百姓,扰乱社会,危害国家的胡作非为。目前,日本、法国、德国、英国等世界上多数国家都制定了严厉的法律来限制邪教活动,美国甚至还动用军队来镇压邪教。在我国,党和政府也根据国际形势,结合我国反邪教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了中国特色的处理邪教问题的基本政策。
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我国《宪法》对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民权利作了明确的规定。而邪教披着宗教或气功的外衣,散布歪理邪说,进行各种非法活动,严重侵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社会秩序,必须依法取缔和严厉打击。本着依法治国和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原则,我们党和政府对处理邪教问题制定了明确的基本政策,这就是:对绝大多数受骗上当的群众,要千方百计地团结、教育、挽救他们;对极少数邪教头目和骨干,要依法严厉打击。那些受骗上当而加入邪教组织的一般群众,他们本身就是邪教的受害者,是我们的兄弟姐妹,我们要从思想上、生活上多关心他们,切实帮助他们摆脱邪教的控制,把他们从邪教的路上拉回来,使其过上正常、幸福的生活,而不能看着他们在邪教的陷阱里越陷越深。而那些骗财、骗色、危害社会的邪教头子及其骨干,他们是在害人,是违法犯罪,危害极大,性质恶劣,必须依法严厉打击。
国家对邪教的依法打击要和对宗教信仰自由的依法保护区分开来。宗教信仰自由是我国《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中国政府历来尊重和保护在宗教信仰上的自由选择,实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并给予法律上的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 ,"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同时也规定:" 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案例1:2001年1 月23日,发生在天安门广场的" 法轮功" 信徒集体自焚事件中,刘云芳、王进东等人专程从河南到北京察看天安门广场的情况,随后组织" 法轮功" 练习者陈果等7 人在天安门广场自焚,导致2 人死亡,3 人重伤。
2001年8 月1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制造天安门广场自焚事件的" 法轮功"涉案人员进行了公开宣判,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刘云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王进东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 年;判处薛红军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 年;判处刘秀芹有期徒刑7 年,剥夺政治权利1 年。
3、只要是邪教,都在疯狂的敛取钱财。
现代邪教的教主大都是非法敛取钱财的暴发户,他们靠盘剥信徒的血汗钱,偷逃国家税收,聚敛巨额财富,供其恣意挥霍,声色犬马。
" 法轮功" 组织为攫取信徒钱财,大量组织书籍、画像、音像制品、练功服、徽章、练功垫等" 法轮功" 系列产品的非法出版和生产销售。据不完全统计,李洪志等人仅通过以" 法轮大法研究会" 名义办班非法获利284 万元,靠在全国各地非法出版和发行李洪志" 传功" 、" 讲法" 书籍、刊物、录音录像、磁带光盘等,就获利4229万元。不光如此,李洪志还通过其代理人,其代理人的代理人等,非法经营" 法轮功" 类图书、音像制品,非法收入高达上亿元。难怪李洪志说:" 传大法比抢银行、绑肉票还赚钱。" 无独有偶,世界各国邪教组织也都把敛财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和重要目标。据美国联邦调查局调查,美国邪教教主每年骗财高达10亿美元。20世纪50年代,美国作家罗恩•哈伯德创立了名为科学教派的邪教组织,他宣扬科学教派能驱逐心魔,治愈各种疾病。然而其最终的目的就是赚钱,哈伯德在内部的指示文件中写道:" 赚钱,赚更多的钱。不要问用什么方法和为什么,赚钱就是目的。" 有时信徒听一次教主讲课竟要付1500法郎;有的人接受" 精神纯净治疗" 则需要缴纳15万法郎等等。
4、只要是邪教,都有严密的组织机构。
他们通常秘密结社,活动诡秘。
以李洪志为总头目的" 法轮大法研究会" 组织严密,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立总站39个、辅导站1900个、练功点28263 个,曾一度控制210 万练习者。" 法轮功" 组织体系有完备的组织制度,明确的内部分工,制定了《中国法轮功章程》、《对法轮大法辅导站的要求》、《法轮大法弟子传法传功规定》、《法轮大法修炼者须知》等。" 法轮大法研究会" 设有对外联络组、功理功法组、翻译组、办事组,还专门建立了一个" 老干部活动组" ,有严格的管理控制。包括由" 法轮大法研究会" 审批各地总站的建立、合并、撤销,总站站长、副站长的考核、任免,还规定辅导站的站长必须是参加过李洪志所办的培训班的人。
5、只要是邪教,都在严重的危害社会。
邪教之害,主要表现在以极端的手段与现实社会相对抗。邪教主大多有政治野心,有的一开始就有明确的政治图谋,有的则是在势力壮大后政治野心也随之膨胀。他们不满足于在" 秘密王国" 内实行神权加教权的统治,还要在全国甚至全世界实行神权加政权的统治。为了实现其政治野心,他们或者以教徒的生命作为牺牲品和政治赌注,或者以反社会、反人类的疯狂之举来震惊世界。
6、邪教与宗教的区别和联系,一说到邪教,我们都很容易望文生义的理解为" 邪恶的宗教" ,这是因为邪教和宗教之间确实存在着某种联系,这种联系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是因为某些邪教是由宗教派别蜕化演变而来的,当代世界上邪教的兴起,与新兴宗教的兴起有着直接的联系,新兴宗教中的极少数教派或团体因非人道、反社会的举动而逐步演变为邪教,这已经是不争的事实。第二是因为某些邪教往往打着宗教的旗号,通过借用、曲解宗教中的一些名词、概念,进行" 标新立异" 的再解释,贬低宗教,神化自己。像我国境内的邪教" 呼喊派" 就是通过曲解基督教教义的真正含义,否定圣经的权威,贬低耶稣的作用,从而标榜自己才是真理。
我们认为,把邪教理解为" 邪恶的宗教" 显然是不正确的。我们说邪教不是宗教,两者之间有着根本的区别,邪教不仅不是宗教,而且是反宗教的。那么,我们该如何正确的理解邪教呢?通过邪教和宗教多方面的比较,应该把邪教理解为" 邪恶的说教" 更为妥当
7、邪教扰乱社会秩序
案例2:辽宁抚顺市" 法轮功" 顽固分子窦振洋、王洪军,因对政府依法处理" 法轮功" 违法犯罪活动不满,经密谋由窦拨打市长公开电话,要求释放被审查的参与非法聚集活动的" 法轮功" 分子。恐吓不成又阴谋颠覆列车,逼政府让步。两人于2001年1 月19日和1 月23日两次在铁路上设置障碍物,导致吉林至天津的2224次旅客列车及545401次重载机车受损,险遭倾覆,直接经济损失达7.6 万余元。
案例3:2000年4 月13日,100 多名" 法轮功" 顽固分子突然在北京天安门广场非法聚集闹事,声援美国反华提案。同年10月1 日,上千名" 法轮功" 顽固分子混入天安门广场的群众中,散发非法宣传品,打横幅,喊口号,企图聚集闹事,扰乱社会秩序。
8、邪教摧残妇女
案例4:" 被立王" 头目吴扬明以" 神" 自居,要求信徒不仅要对其" 灵魂崇拜" ,还要" 肉体崇拜".他宣扬" 女信徒必须与' 神' 发生肉体关系,这是神对凡人的' 蒙召'"," 只有被' 蒙召' ,才能表示对' 神' 是虔诚的,' 神' 才会保佑".一些女信徒就此上当受骗,其中最小的才12岁。
吴扬明隐藏的窝点中设有密室,分内外二间,内间为" 蒙召" 之处,外间是女信徒等候的地方。内间放一张床,吴扬明站在床前,女信徒排队进内间,先跪在" 被立王" 的脚前,这时,他会说" 女的必须受' 神' 的' 蒙召' ,把身体献给神,才能得救" 等等的话语,然后再进行奸污。他还规定受" 蒙召" 的女青年,未婚的不准再结婚,已婚的不准再与丈夫同床,因为其肉体已属于" 神" ,不再属于凡人了,要专心伺候" 神".吴扬明身边有六名女信徒长期与其同居,并有数人为其生了孩子。
案例5:上个世纪80年代成立于美国的大卫教是邪教史上最淫邪的一个教派。他们的教主大卫。科雷什不仅肆意蹂躏妇女儿童,而且还走上了放火杀人的道路,其恶劣行径令人发指。
9、邪教毒害青少年
案例6:2000年3 月29日晚,乌干达警方发言人奈甘比宣布,在" 恢复上帝十戒运动" 邪教头目之一卡塔瑞巴波住宅的地下挖出了40具儿童尸体。奈甘比说,这些儿童尸体上都有利器伤痕,显然是被杀害致死。据此间媒体披露," 恢复上帝十戒运动" 的邪教头目们有专门喝儿童血的罪恶习性,他们认为这样可以" 提神避免灾祸".邪教组织不仅残害未成年人的性命,而且还毒害他们的思想,腐蚀他们的心灵,葬送他们的前程。
案例7:中国的一些邪教组织公开宣扬" 学生信了主,不学自通" ," 共产党的教育没有用" ,致使一些中小学生辍学,去参加邪教的聚会。某市的一个小学原有学生200 多名,因为受邪教的煽动,有三分之二的学生辍学回家,跟随家人参加邪教活动。某地一农村小学教师参加邪教后,在校内发展了24名小学生,要求孩子们每日三餐前必须祷告5 次,搞得这些孩子整日神志恍惚,学习成绩普遍下降。某地一位姓宋的农民有两个孩子,女儿上初中,儿子上小学,学习都很好。但自从宋某迷上邪教后,又把两个孩子拉了进去,使孩子学习成绩一落千丈直至退学,结果葬送了两个孩子的学业和美好前途。
10、邪教残害生命
案例8:山西省屯留县北岗乡寺底村人李进忠(49岁)和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经贸系学生常浩驰(26岁),因相信自己修炼" 法轮功" 功成圆满,可以升天,竟然于1999年7 月初双双自焚身亡。7 月6 日凌晨6 点左右,早起干活的农民在寺底村北约两公里处的一块洼地里,发现了两具烧焦的尸体。可怜他们的妻儿父母,欲哭无泪。
案例9:邪教组织" 门徒会" 宣扬" 信主能医治百病,一年四季保平安" ,让被蒙骗的群众有病就求主保佑。受其影响,仅河北省郧西县就有10人因贻误治疗而死亡。
有的邪教组织还宣扬赶鬼治病,宣称:" 凡人身上有病,都是魔鬼缠身,无需打针吃药,只要将魔鬼赶走,病就会好。" 案例4 :唐山市农民李某患病头晕,其子找来邪教组织成员赵某等为其" 治疗".赵某等人胡说" 李是被长虫精迷上了,念经祈祷就能治好".轮番戳打李的后背和前胸,称要" 打死长虫精" ,并赶走了前来为李治病的医生。直至次日,在村民的劝阻下才结束" 治疗".赵某等人的" 治疗" 导致李某肋骨骨折、胸内积水、肝脏破裂,最终死亡。更可怕的是,当邪教组织受到信徒的怀疑,人们的非议或政府的追查时,教主为了保护" 神" 的尊严和地位,往往不惜牺牲教徒的生命。
案例10:1993年2 月28日,美国警方因" 大卫教" 教主考雷什长期蹂躏少女、吸毒成瘾等罪行,突袭了" 大卫教" 聚会地点卡尔梅山庄。在用重机关枪等武器与警方对峙了51天后,自称" 大卫" 、先知和战神、掌握着通向天国奥秘的考雷什点燃大火,将自己与其他85人葬身火海,其中包括17名不到10岁的孩子。
11、邪教破坏家庭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对每个人来说,家庭是人生的起点,是生活和休息的港湾。无论是伟人,还是平民百姓,事业成功的背后都离不开家庭的支持和帮助。因此,营造一个温馨的家,和睦幸福的家庭生活,始终是人们追求的目标。肢解家庭、破坏家庭幸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径历来遭到人们的反对与唾弃。邪教组织煽动成员离家出走,把全部身心和财产交给教主,致使许多原本幸福美满的家庭,支离破碎;让原本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
例11. 广东省河源市东埔镇某中学教师黄某,原来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妻子温柔,儿女孝顺。可是,自从" 被立王" 传入后,一切都发生了变化。他的妻子、儿子、女儿、女婿都成了邪教组织" 被立王" 的信徒,好端端的家庭被破坏。他在忍无可忍之际,给女儿写了一封绝情信。1995年10月15日《青年报。生活周刊》摘要刊登了这封信:XX:我现在怀着悲痛的心情写了一封绝情信给你,不管你看后是否更加憎恨我。自从那绝代的邪教传入我们家,你就千方百计地对我进行报复,因为你传来的" 福音" 是没有上下之分的,就是说已没有父母、子女之分,只有" 兄弟姐妹" 之分的绝代伦理。也就像你以前对我说过的那样,你和你们教徒是一家人,不信你们那一套的是另一家人,现在你就可以实现你的愿望了。本来我以前应该制止你们,可是现在已晚了。以前我是这样想的,你们通过学习、信仰来增进亲友之间的感情,搞好和睦相处的家庭,而现在正好与自己的愿望相反,你们已说出你们的心里话,相信你们那一套的就是你们的亲人,直至现在发展到夫妻分居,哪里还有幸福和温暖的家庭存在。因为你们既然六亲不认,那么我就没有亲人。我将永远离开你们,因为我与你们已经没有任何关系了。从今以后我不想见到你。我宁愿收养别人的孩子,使自己今后有一个较好的归宿,来安度晚年。
更有信徒痴迷邪教,走火入魔,毁家丧命。
例12. 四川农民汤志华,修炼" 法轮功" 走火入魔, 1999 年8 月11日凌晨3 点多钟,竟用菜刀将其两岁多的儿子的生殖器割下,然后又自残。经医院抢救,汤志华父子的病情已基本稳定。
例13. 2002年4 月22日,黑龙江省伊春市发生了一起法轮功痴迷者母亲杀害女儿的事件。事件的主角戴楠年仅9 岁,是伊春市美溪区第一小学二年级一班学生。在22日早晨,关淑云认定女儿身上附有魔,她要掐女儿的咽喉为女儿除魔,女儿几番挣扎,终于抵御不住关淑云的执意" 除魔" ,窒息死亡。
惨死在母亲手中的戴楠生前活泼可爱的戴楠
例14. 河北省承德市" 法轮功" 痴迷者李亭,他看了《转法轮》一书,越看越觉得自己是" 佛" ,父母亲是" 魔".1999年3月20日凌晨,他手持一尺多长的尖刀,残杀了生他养他的父母。
例15. 江苏省吴江市" 法轮功" 痴迷者吴德桥,练功练得走火入魔。1998年2月26日晚上,他在家发" 功" 时,感觉自己已经成佛。他的妻子劝他别练,他不仅不听,反而说女人在身边会影响自己成佛,跑到厨房拿起菜刀,连砍数刀,把善良的妻子杀死。
多么恐怖的情景,多么悲惨的事实!好端端的家庭,就这样被毁了。
11、青少年加入邪教的原因
诚然,邪教别有用心的诱惑是促使青少年加入邪教的重要原因。然而,不可否认的是,青少年加入邪教有着社会、家庭、自身等多方面、深层次的原因。
首先是社会和家庭环境的影响。邪教组织利用了国内封建迷信思想的土壤,再结合了境外的不良文化之后,就迅速发展并蔓延开来。受到社会大环境和家庭环境的双重影响,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极易在家人和朋友的劝说下,加入邪教组织,同时也对身边的同学、朋友造成了负面的影响。
其次是理想和现实所造成的心理问题。青少年学生往往对社会和人生充满着美好的愿景,然而很多现实可能并非如他们想象的那样,两者之间的差距对青少年的心理造成了极大的影响。通过调查我们发现,但凡迷上邪教的青少年学生都存在这样那样的烦恼和焦虑。比如对自己的出生、家庭现状或者容貌感到自卑;对自己学习成绩和各方面的能力感到焦虑,期待成功,害怕失败;对奋斗目标的迷失而感到精神空虚,这在大学生当中显得更加明显。由于社会转型期价值取向的多元化,以及社会价值体系不明晰和价值导向缺乏力度,使得青少年对人生的意义感到迷茫,从而渴望拥有精神的寄托,轻易的误入了邪教的陷阱。
再次是信仰的缺失和崇拜的偏差。针对" 如果每个人都有一种信仰的话,那么你的信仰是什么" 的问题,66.7%的中学生填写了无或者空白。数据还表明,在那些填写了信仰的问卷中反映了信仰多样化、个体价值取向突出、具有不稳定性等诸多信仰价值取向上的新特点。
12、创建文明和谐校园
新的世纪,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后,我国党和政府越来越意识到和谐的重要性,综合了国际、国内的新形势,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构想。作为青年学生,应当充当和谐社会的重要角色,努力进取,从构建和谐校园做起;同时,为了抵制和防范邪教势力的侵蚀,我们也需要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拒绝邪教的渗透,保持校园的净化、文明与和谐。
(1)、开展揭批邪教本质的活动,正面宣传教育
校园活动是校园文化的载体。要在学生中树立文明、健康的思维方式和生活观念,就需要依靠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来体现、来感染。
以高等学校为例,高校学生社团要在反邪教活动组织中发挥重要的作用,利用广大学生的智慧,创造出同学们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达到最好的宣传效果。
(2)、抓住重点,做好邪教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
大多数加入邪教的人,都是在精神缺乏依赖时受到了邪恶思想的蛊惑和蒙骗,因此深挖细查,掌握邪教人员的动态,及时了解邪教人员的思想状况,能更好地促进对邪教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要建立帮教小组,对重点人员和基本转化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工作,加大转化力度,使他们认识到邪教的本质和危害,从而彻底脱离邪教,将全部身心投入到正常的工作和学习中来。我们要通过做好邪教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从而有效的防止他们身边的青少年受其影响。这是邪教人员教育转化工作对青少年抵御邪教的积极意义,但由于本身的工作并不属于学校或者针对青少年学生的范畴,因此在这里就不加以展开论述了。
(3)、完善网络管理,加大青少年生活时空的法律保护
首先,针对邪教组织大量利用互联网所进行的一系列造谣中伤和宣传蛊惑活动,我们必须运用法律手段,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严厉打击和防范,使得邪教组织的险恶用心和鬼蜮伎俩不能得逞,把它们的影响遏制到最低限度。同时要加强" 网络形象塑造工程" 的力度,以规模效应去拓展信息辐射空间,争取在全球信息网络化的进程中占据主动。
其次,要通过媒体的力量,宣传网络的积极作用,增强青少年明辨是非的能力;通过介绍和推荐适合青少年浏览的健康网站、开辟主题聊天室等形式,使得青少年深刻了解沉溺网络和在不健康网吧上网的危害;注重增强青少年的自律意识,教育青少年自觉遵守互联网道德规范,自觉抵制不良网络信息,特别是邪教信息的侵蚀。
13、高校学生误入邪教歧途的心理因素分析与对策
(1)法轮功邪教对高校学生造成严重的身心危害近年来,不断有高校学生因沉迷邪教而断送前程甚至自毁生命的现象发生。如中央音乐学院的高才生陈果和王博。陈果已为自己追求的“天国” 而牺牲了自己的容貌和艺术生命;王博虽及时悔悟,但也付出了三年的青春年华留在劳教所里。又如何柞麻院士在《我不赞成青少年练气功》一文中和中科院理论物理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张肇西教授在《毁于法轮功的一名研究生——我的学生因修炼法轮功而诱发精神分裂症的实情》中提到的中科院的那名研究生因沉湎于“法轮功”而诱发精神分裂症,多次被迫中断学业送进精神病专科医院治疗。赴英留学攻读自动控制专业博士学位的杨秋贵,通过互联网练习“法轮功”后置学业于不顾,跑到德国参加“弘法”大会后,在一家宾馆跳楼身亡。因组建“法轮功”地下组织、四处散发宣传品而被逮捕的女大学生顾喜芳,当天就开始“三绝”(绝食、绝水、绝开口),把民警和教员对她的细心照顾当作是“师父”的安排,至今仍是执迷不悟。一切残酷的现实告诉我们,邪教正严重地影响和摧残着高校学生正常的学习、思维和生活,侵蚀着他们的心理健康,使得他们心态失衡、思想空虚、人格扭曲、自我封闭、偏执,人生了无生趣,导致他们最后走向背离科学和理性的轨道。校园已非科学的“圣地”,崇尚科学的殿堂已遭受邪教的肆虐和践踏。
(2)高校学生误入邪教歧途的心理因素分析近年来,国内外各种特异功能、伪气功。科学算命、面相术、手相术、占星术、占卜术等都具有相当的市场。在充斥着这种文化现象的社会中,由于学校的教育只注重知识和技能,虽然也不乏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的教育,但是课程乏味,流于政治说教,学生毫无兴趣。这样,造成高校一些学生虽有较高的文化知识修养,但对人生观和世界观是一片茫然,不知无神论为何物,更别提用辩证思维来分析日常生活中所遇到的事情。心理学家认为高校学生处于人生最富变化和波荡的时期,心理还在发展完善之中,人生观也尚未完全形成,外界的影响容易导致心理负荷和心理承受力之间平衡失调,产生一些心理偏差。如辩证思维相对薄弱,看待问题容易片面化、绝对化,情绪起伏变化大,容易冲动,自我评价不够客观等。于是学业上的挫折、生活上的不顺、人际关系的紧张、感情危机或困惑、就业的压力、自卑、渴望理解、空虚等等这样一些情感障碍和人格障碍,都会导致缺乏挫折教育和自信心的高校学生们无所适从。当他们经历了自救和与他人沟通无效后域许根本不尝试解决问题),便转向仿照社会上的人去寻求精神和感情寄托。人际关系的淡薄和社会的冷遇使得李洪志之类的“师父”们适时而降,指引他们前往“天国”的“解脱之路”。陈果、王博、顾喜芳之类的悲剧也就不可避免地发生了。
于是,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有知识、有文化的一部分高校学生会去相信邪教和巫术活动。总结起来,他们的心理动机无非表现为以下六个方面:一是寻求感情和精神寄托,以调试自己的心理状态。二是企求精神愉快与生活充实。三是渴求人际沟通与社会保护。四是追求强身健体与延年益寿。第五种也是较多的情况,就是出于好奇、模仿、从众的心理。最后一种就是逆反心理的作祟。厌倦了理论课的政治说教,一些学生反而对大家抵制的邪教的那一套产生了兴趣,“越是不让我做的事情我越要去试试”,从而泥足深陷,难以自拔。
(3)增强高校学生抵制邪教侵蚀的心理素质的对策思考
①全面净化社会环境,消除邪教在社会中的影响从国家和社会这个大的方面来说,要加强无神论的宣传和科学技术知识的普及,使国民深刻领会“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改变社会的生产方式和思维方式的强大力量;加强精神和物质文明建设,努力解决好人民关心的重大社会问题;完善立法,正确贯彻宗教信仰政策。同时,意识形态上要以辩证唯物主义和现代科学为武器,深刻揭露和批判法轮功的歪理邪说,加大对邪教的打击力度。小的方面,家长和亲戚朋友要做出表率,发现问题要及时制止。只有全面地改造社会氛围,才能从根本上消除邪教对社会的影响,减少它们对大学校园的污染。
②实施教学改革,转换教学形式有必要改变授课形式,减少学生的反感,增强他们的兴趣。例如讲座、看实况记录,提出问题让学生去查资料、深人实际调查,然后就调查结果进行讨论等。这样用学生的亲身感受来代替条条框框的理论,效果会好得多。这种贴近实际的授课形式能让学生在处理问题时全面思考,从而培养他们积极向上的心态和崇尚科学的理性意识。
③重视全面发展,开展有益于青年学生身心健康的丰富的活动目前,国内的教育有一种误区,学校对学生的学习非常重视,抓得很紧,却忽视了对学生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教育以及人格的培养。高校学生普遍存在着自私、冷漠、内向,不善于与人沟通、协作的人格缺陷。应该进一步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并多开展一些有益身心健康的丰富的活动,使高校学生们能在活动中充实自己,发现自己的兴趣、特长,增进与他人的沟通协作,从而完善自己的人格。
④开展心理科普,促进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工作的深入一些大学已把心理学列为高校教育计划,作为大学生的选修课或必修课,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是要达到普及的目的的话,可以辅以电视台、电台、广播的心理专栏,报刊杂志的心理专刊和心理学讲座等多种形式的宣传媒体。
其二,面对高校学生心理负担过重,各种社会刺激层出不穷的状况,需要社会和学校提供全方位的心理服务——心理健康咨询。把精力放在引导高校学生如何预防心理障碍产生的心理教育上,帮助他们解决实际的心理问题,切实地提高他们的心理素养,使得他们更好地适应环境的改造。
三、处理邪教问题的部分法律法规
在我国处理邪教问题基本政策的指引下,国家各级机关加强了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设。这无疑对推动与邪教斗争的持续、深入发展,推动我国的法制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1999年10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2次会议通过)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监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9年10月 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 1079 次会议、1999年10月 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第九届第 47 次会议通过)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5 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74次会议、2001年4 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第九届第87次会议通过)
邪教对家庭、个人,乃至整个社会都是极大的祸害,参与邪教活动必然受到法律的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