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代表学院对全院各教育教学部门的工作进行监控、督促、评估、指导。为保证学院教育教学工作目标的实现发挥应有的作用。
2.督查各单位对学院相关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
3.围绕学院各阶段的教育教学工作重点,研究制定各阶段督导工作的重点,突出主题,抓好落实。
4.经常深入到教学班随机听课,检查任课教师教学情况,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5.指导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工作,协助教学部门做好教学基本建设。
6.开展调查研究,收集对教学改革、教学质量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各有关部门和院领导。
7.经常对督导工作情况实施自查,撰写督导报告,并与相关部门交换意见,及时向学院领导汇报。
8.定期召开督导工作会议,编写督导工作信息。
9.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