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学校职业本科专业布局、加强专业内涵建设、体现办学特色和优势,学校将启动2024年新增职业本科专业(含高职专业)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1.拟申报职业本科专业要严格依照教育部颁发的《高等职业教育本科专业目录(2021年)》《2022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增补清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符合有关要求,确保新专业条件达到设置要求。对于达不到基本要求的专业,原则上不予设置。
2.拟申报专业应对接国家战略、对接全省、区域经济发展、对接民生实际,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等战略产业领域,面向养老、托育、家政、社区工作等民生紧缺领域,面向数字经济、农村农业等重点发展领域。
3.拟申报专业应符合学校“十四五”发展目标和专业发展规划,有利于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和职业本科专业群布局,以学科为统领,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整合资源,做到师资融通、课程融通、平台基地融通等,实现专业群集约化发展,有利于人才培养质量及办学效益的提高。
二、申报要求
1.各二级教学单位应做好顶层设计,统筹规划本单位专业结构优化调整,结合职业本科专业群的布局和建设需要,在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进行申报。
2.各二级教学单位申请设置的新专业应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具有相关学科和专业依托,并具备专业人才培养所必需的师资和实训等各项条件。
3.拟申报新专业的二级教学单位根据教育部《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精神,认真准备相关材料。
三、经费保障
为提高新专业内涵建设专项经费(10万元)使用的有效性,经学校研究确定为拟申报的专业,可以在申报阶段使用30%的经费,用于专业调研、专业论证等相关工作。
四、工作进程
序号 | 工作事项 | 时间要求 | 上交材料 |
1 | 各二级教学单位开展调研、市场需求分析,讨论研究后上报拟申报新增专业意向表 | 5月5日前 | 附件1 |
2 | 学校组织专题交流 班子会研究确定拟申报新专业 | 5月中旬 | |
3 | 各二级教学单位研制完成拟申报新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学校组织专题汇报 | 6月底前 | 附件2、附件3 |
4 | 各二级教学单位继续完善申报材料,核心数据信息相关部门统筹协调确定 | 7-8月 | 附件4、 附件5、附件6、附件7、附件8 |
5 | 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听取新专业设置专题汇报 | 9月中旬 | 另行通知 |
6 | 各二级教学单位继续完善申报材料,组织专业指导委员会论证 | 9月下旬 | 另行通知 |
7 | 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论证 | 10月上旬 | 另行通知 |
8 | 相关部门联合审核 专业申报材料定稿 | 10月底前 | |
9 | (1)各专业完成平台填报,相关部门联合审核 (2)学校形成2024年拟招生专业汇总表;同步向省厅报送新增拟招生专业相关论证材料,按专业成册汇编 | 按省厅时间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