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工学交替课程教学运行管理,加强对学生企业实践的针对性指导,结合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核查的通知》和学校《工学交替、顶岗实习教学组织实施意见》(浙广学教字〔2019〕6号)的文件精神,请各学院组织开展2019级学生工学交替巡查指导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的
1.全面了解各专业工学交替教学实施现状,收集用人单位对学校教学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了解和关怀学生的工学交替工作、生活等基本情况,了解学生工作思想动态,做好引导;了解学校指导老师、班主任和学生之间的联系情况,导学效果。
二、工作形式和走访范围
考虑疫情防控,各学院可结合实地巡查、平台检查、在线视频、电话调研等多样化形式开展。走访范围为浙江省内周边县市。
(1)针对实习生较多的重点企业可以开展实地走访指导。
(2)省外及其他学生可通过线上,开展在线视频面对面指导。
三、时间安排
1.集中走访。2021年11月15日-2021年11月19日,各学院组织力量进行集中走访巡查。在初步了解学生在岗实践情况的基础上,结合专业调研的需要,各学院制定集中走访计划和费用预算,于2021年11月12日之前上报教务处。
2.全面指导。2021年11月15日-2021年11月30日,各学院按照文件精神和具体巡查内容开展全面指导工作。
四、巡查内容
1.工学交替教学实施情况。各学院要通过各种形式了解各专业工学交替课程的实施情况、学生在岗实践比例情况、实践地区分布情况、紧密型合作企业接收学生情况等。
2.用人单位和学生的反馈情况。各学院应代表学校向用人单位的领导、企业指导教师、工学交替学生表达问候;了解企业师傅和学生之间的导学互动情况,用人单位和学生对我校工学交替工作的要求、意见及评价等;搜集各方为学校发展、教学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等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3.其它情况。
五、相关要求
1.全体指导老师根据各学院工学交替教学实施计划,按要求开展各项指导活动,全面了解学生工学交替实施情况,加强沟通交流,促进导学效果。本次巡查指导期间,确保每一位工学交替学生与指导教师至少有一次视频交流。
2.各专业要聚焦专业定位与产业、课程与岗位的对接度,专业培养目标、培养规格是否和企业需求匹配,课程体系设置是否合理、科学,教学内容是否和岗位需求对接等问题,开展有针对性地调研,形成调研报告。
3.各学院要高度重视2019级学生工学交替巡查指导的工作,重视学生的安全教育,精心策划,周密组织,确保本次工学交替巡查指导工作取得成效。在安排教师进行实地走访的过程中,应严格做好相关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学生与教师个人的防护。
4.各学院在巡查指导工作结束后,要加强巡查和调研资料的整理、归档。2021年12月15日前,专业调研报告、工学交替情况汇总表、学院巡查指导报告(纸质稿、电子稿)上交教务处,学校将组织汇报交流活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工学交替指导教师现场指导情况记录表202111031652258021.doc
附件2:工学交替单位评价表202111031652409723.doc
附件3:工学交替巡查指导经费预算表202111031652590526.xlsx
附件4:工学交替情况汇总表20211103165321575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