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工学交替阶段的教学运行管理,根据教育部等八部门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文件精神,结合《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实习管理办法(修订)》(浙广学〔2022〕19号)文件规定,现将高职2021级学生工学交替阶段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成立工学交替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高职2021级学生工学交替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二、各专业要根据工学交替阶段的课程安排,制订课程的任务书、指导书等,报教务处备案。
三、做好动员和安全教育工作,重点加强安全教育、纪律教育和工学交替学习任务的解读,并就三方协议书、实习信息备案表等各项细节进行说明。
四、遵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原则,要求学生严格按照学校、实习单位和属地要求,加强自我防范,做好有关信息报送。
五、工作进程和材料上报
1.学生离校前组织开展实习动员、安全教育,明确工学交替各项要求。
2.15周前在校友邦平台完成工学交替数据初始化设置、指导教师分配等。
3.工学交替任务书、指导书、指导教师分配表于16周上交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