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工作安排,全体学生分批返校开学,老生于9月3、4日返校,9月5日开始上课;新生于9月11、12日返校,9月13日开始上课。为保证新学期教学工作稳步运行,教学各环节工作有序开展,现将开学阶段教学准备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学阶段教学准备工作
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在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领导、指挥下,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扎实做好新学期开学阶段各项教学准备工作,及时召开教师会议,布置各项工作安排,全方位落实与跟进。
(一) 确保教学安排合理
统筹协调教师教学任务,合理安排人才培养方案中各课程的教学时间和场地,及时下发教师教学任务书、教师课表、班级课表,确保排课不冲突,保证教学秩序有序进行。老生课表9月5日前下发,新生课表9月13日前下发。如有问题,及时调整。如因疫情防控、请假等特殊情况无法正常返校,相关教师须按规定提前线上办理调代课,通过线上教学或其他教师代课的方式开课,确保正常教学。
(二) 检查各类教学场地
加强各类教学场地的教学条件、环境卫生等保障工作。组织人员对各场地进行检查,包括仪器设备、教学用品、软件安装、安全隐患排查、环境氛围营造、防疫用品准备等各个方面。特别是假期调整的实训室要进行全面有针对性的检查,有问题及时反馈相关部门。
各教学场地应面向全体教师开放试用,管理人员应率先熟悉仪器设备的使用,并做好当场指导。全校安排了《高职计算基础课程》(专科通识教育课)、《大学计算机基础》(本科公共课)的机房必须安装Microsoft office 2019,方便相关课程教学及学生计算机等级考试练习。
(三)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各学院(部)高度重视各教学场所安全教育工作,落实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实训室安全教育工作纳入新生始业教育、新老师入职培训、教师进入实验实训场所开展教学活动等环节。新生进入实验实训场所前,完成准入考试(要求在万欣平台完成),签订安全责任书。新教师入职培训时,各学院(部)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准入考试并签订安全责任书。教师进入实验实训场所进行教学或实验等活动前,须与所属学院实训教研室签订安全责任书。
(四) 指导与监督教师备课
1. 督促每位教师按时完成备课,做好课堂教学各项教学资料的准备工作,原则上每位教师应于开课前完成两周的备课量。
2. 从严落实青年教师助讲和导师制,落实培养计划。加强新老师培养工作,通过一对一配对,以老带新,提高新老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新老师上课教案必须坚持由指导教师审定后方可实施的原则,指导老师坚持每次跟进新老师上课并及时反馈的原则。
3. 督促任课教师开课前熟悉教学场地,调试教学仪器设备和软件等。
4. 针对因疫情原因无法报到的学生,相关任课教师通过线上教学、辅导等方式做好学生的学业指导和教学工作。
(五)学期补考及留级工作
考试课、专业核心课缓(补)考安排在9月6-8日开展、考查课缓(补)考安排9月13-16日开展。各学院(部)根据学期补考安排,做好补考及成绩评定工作,并在9月9日17:30前根据补考结果将留级名单报教务处。同时做好2021级、S22级专科学生的留级预警工作。
(六)精心组织开学第一课
开学第一课,对学生而言既是一份特别的礼物,也是充分表达学校、老师对学生深沉的爱、对他们成长的深切关怀。各学院要围绕学生防疫知识和技能学习,爱国主义教育,学校防控、隔离、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等进行培训教育,精心组织、筹划开展专题培训。培训可采用宣讲、主题班会等多样化形式进行。
(七) 做好新生始业教育工作
大学生涯的新生始业教育是开启人生新征程的起点。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科、专科两个教育层次的新生始业教育工作,吸收近年来我校在新生始业教育工作的优良经验,以生为本,有的放矢;要从顶层设计、统筹规划入手,通过生动鲜活丰富的形式来呈现;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精心准备、细致落实、周到服务带领新生尽早融入学校校园文化氛围,让学生对未来大学生活、学习充满期待的同时,又能坚定目标、不断向前。
各学院在强化专业教育宣传的同时,积极开展落实与学生学业相关的各类制度的解读与宣传,如学籍管理制度、转专业、课程重修管理、选修课选课、学生课堂行为规范等,严格落实学籍相关制度考试。新生始业教育实施计划于9月9日前报备教务处。
二、教材发放与收退
1.教材发放
教材分批发放,请各班主任组织学生干部准时到指定地点领取教材。
老生发书时间:9月3日、4日。
老生发书地点:建工学院:J122、J123。
新生发书时间:9月11日、12日。
新生发书地点:建工学院:J123、J125。
2.教材收退
老生退书时间为9月5日-9月9日,新生退书时间为9月13日-9月16日。请各班主任提醒学生对教材进行仔细检查,如发现有倒装缺页、空白页等情况,及时到教材库(综合楼115室)调换,并将多余教材退回教材库。
三、期初教学秩序检查
(一)开学阶段教学准备检查
9月5日前,各学院(部)针对前述各项教学准备及落实情况组织自查。
(二)期初教学秩序检查
开学初,不定期开展教学秩序专项检查。各学院落实人员对本院各教学场所环境卫生、师生上课情况进行全面性自查,进行推门听课;教务处组织检查小组进行巡查、听课。
四、学校作息时间
1.根据校历安排,各学院(部)、各班级按照学校规定的要求组织管理自修课。
2.从9月5日开始,J教学楼(建工学院和艺术学院所在教学楼)上午第四节课下课时间为11:25;其他各教学场所、体育场地(体育课)上课班级上午第四节课下课时间为11:05;上午第五节课的下课时间统一为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