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高职专科学生转专业的规定(2023年修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的通知(浙广学〔2023〕138号)的文件和转专业的有关工作安排,经学生申请、学院上报、教务处审核、学校同意, 现将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名单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2025年1月10日至1月12日。
公示期间,各单位或个人均可以对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书面或口头向教务处反映或举报(教务处电话:0579-86668868)
教务处
2025年1月10日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高职专科学生转专业的规定(2023年修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的通知(浙广学〔2023〕138号)的文件和转专业的有关工作安排,经学生申请、学院上报、教务处审核、学校同意, 现将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名单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2025年1月10日至1月12日。
公示期间,各单位或个人均可以对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书面或口头向教务处反映或举报(教务处电话:0579-86668868)
教务处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