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高等学校教学成果是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改革方案和实践成果。为深入推进职业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建设,及时总结凝练和整合培育下一轮省级教学成果奖做好准备,特组织开展高等级教学成果奖项目的申报和培育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成果培育与评选范围
根据国家《教学成果奖励条例》,结合学校职业本科高质量发展目标,成果培育主要内容为以下三个方面:
1.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职业本科教育教学理论,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知行合一,推动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创新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2.在职业本科专业(群)建设、专业人才培养、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课程建设、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产业学院和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建设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3.在教学方法创新、信息化教学、教材开发建设、教师能力提升等“三教”改革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成果形式主要包括研究报告、实施方案、教材著作、教研论文、专业教学资源库、精品课程和数字化资源、教学创新团队等。
二、培育项目评选条件
1.成果已具备相关教育教学改革建设方案,在一定范围内开展教改实践,并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果。
2.成果具有一批专业(群)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开发、教育教学改革等项目的支撑。
3.成果具有创新性,对接前沿技术和产业变革,聚焦职业教育改革,解决现存共性问题,在理论和实践上有所突破。
4.成果已开展实践检验,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并在人才培养、专业建设、课程和教材建设、论文、获奖等方面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果成效。
5.成果具有示范推广价值,受益面广,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三、评选与培育
1.学校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选,经学校领导审核同意后立项培育;
2.学校将不定期邀请专家对培育项目进行指导,促进培育成果不断拓展提升,并在培育经费上予以一定支持。
四、推荐名额
坚持成果质量为先原则,各学院择优推荐1-2个项目,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可推荐1-2项。鼓励跨学院、跨部门和校内外联合申报。
五、提交材料
请成果培育申报单位填写《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高等级教学成果奖培育申请表》(附件1),并于2024年2月29日前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稿,经所在单位签字盖章后报送教务处,联系人:邢娟,办公室:综合楼615,电话:86668869。
附件:浙江广厦建设职业技术大学高等级教学成果奖培育申请表